我校将评选本科教学贡献奖:

教得好, 奖10万!


  本报讯 6月9日,我校颁发 《关于组织评选集美大学本科教学贡献奖的通知》,决定评选本科教学贡献奖。本次本科教学贡献奖设10个名额,获奖者由学校授予“集美大学本科教学贡献奖”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一次性奖励金10万元,以此表彰和奖励长期从事我校本科一线教学,在教书育人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和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评选工作由校教学委员会承担,教务处具体负责实施。评选的基本条件包括:2016年12月31日前为集美大学(不含诚毅学院)在职专任教师,且在校工作时间超过5年;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热心教育和教学研究,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学责任心强,无学术不端行为;近五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教学水平高,效果好,近五学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优秀,师生公认。
  教学贡献奖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依据以
下教学工作情况遴选确定:一是个人在教学过程中的投入与取得的成效——通过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对学习的投入度,显著提升学生的学习效果;主持或主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取得标志性教学成果(如获教学成果奖、发表教学论文、编写出版教材、课堂教学比赛获奖、获“学生最喜爱的优秀教师”等)。二是在教学过程中与团队协同创新,发挥主要作用——认真帮扶团队教师的教学工作与职业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与团队其他教师积极交流、分享教学经验,为促进学生学习、提升教学效果作出贡献;积极配合学院,为提升专业和课程建设水平作出贡献;在培养学生成长成才发展方面取得良好的成效;指导学生参加本专业高水平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指导学生实践、创业、就业取得良好的成果。但如果有这四情况之一者,将不得参选: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统筹安排;近五年发生过教学事故或受到其他行政处分的;教学纪律松懈,不认真填写、不按时上报教学相关文档的;评选材料弄虚作假。
  本次评选程序:学校发布评选通知;通过教研室
推荐或教师本人向所在学院申报;各学院对候选人的教学工作进行综合考查并作出评价,包括:候选人的教学工作自我评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对候选人作出评价报告。学院须提供近三年同行对候选人至少5人次以上的随堂听课记录,收集师生意见,对候选人进行全方位综合考查;每个学院原则上限推荐1名候选人,专任教师超过100名的学院可以推荐2名。各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认真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填写 《集美大学本科教学贡献奖推荐表》,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学校教务处进行复查,并将候选人的推荐材料在教务处主页上进行公示,向全校师生征求意见;学校教学委员会进行评审,综合候选人推荐材料、公示反馈意见以及候选人的现场答辩表现,确定获奖名单;评审结果在学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发文公布;公示期间存异议经核实确认的,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