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头雁”项目 2023 级结业典礼暨 2024 级开班仪式举行

摄影/天衣
本报讯(供稿继教学院)5月24日,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浙江省2023级结业典礼暨2024级开班仪式在我校东湖校区举行。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徐燕峰,浙江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农业试验站党委书记王建军,省农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吴永华,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处长陈百生,省乡村振兴促进中心主任王健以及我校党委书记朱斌、副校长吴家胜出席典礼。
徐燕峰充分肯定了浙江农林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农艺师学院等三个校区在“头雁”培育中取得的成果和探索的经验,并对后续的培育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校区要找准定位,拉高标杆,精准供需。二是毕业“头雁”要积极联农,做强做大,当好乡村共富领头雁。三是新录取“头雁”要把握机遇,立足实际,在学习中发展壮大。
朱斌在致辞中强调,学校将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和教学资源优势,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教育环境;导师们要毫无保留地传授知识和经验,与学员共同进步,实现教学相长;相关学院要致力打造独具特色的“头雁”项目,争取在全国树立标杆,为国家和省域乡村产业与人才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活动现场还举行了2024级培育校区授旗仪式、浙江省“百博联百雁”签约仪式,启动了浙江省“头雁之家”建设工作,举办了“头雁”学员农产品展。
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由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启动实施,旨在加强对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的系统性培育和综合性政策支持,培育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头雁”队伍。这些“头雁”,曾经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种养大户等,结业后将回到农村,结成乡村产业振兴的“雁阵”,通过“群雁”高飞、“头雁”领航,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2023级“头雁”项目学员展示了自己的“毕业论文”———他们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所生产的农产品,备受热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