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庭审现场 我校200余名学生旁听法院庭审
庭审现场
本报讯(记者何建华)“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在开庭,法警传上诉人到庭。”随着法槌敲响,一场真实的法庭审理在我校正式开始。5月30日,在“6·1”《禁毒法》实施日到来之际,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公开庭审”搬到我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我校200余名青年学生现场“零距离”“沉浸式”体验了庭审全过程。
“2023年9月,陈某向胡某贩卖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烟弹2个,获款人民币515元。同年10月,陈某明知依托咪酯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进行管制,仍先后三次向张某、王某等人贩卖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烟弹。”随着公诉人宣读公诉书,被告人贩卖毒品的犯罪细节逐渐展现。
庭审中,法庭按照庭审流程,依次经过严谨有序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上诉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查明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当庭认罪,面向在场师生真诚忏悔。经合议庭合议,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柯冰为学生们带来一节毒品法治课。柯庭长从毒品种类特点、毒品犯罪违法犯罪行为、毒品的危害、染毒的原因等方面,结合真实的案例,全面细致地向学生们阐释了“新型毒品”和“伪装类毒品”的诱导性和危害性,并就毒品的预防提出了具体措施。
“生平第一次这么近距离旁听庭审,我感受很深,收获很大。不仅深切感受到司法的权威性和法律的严肃性,更增强了识毒、拒毒、防毒的意识和能力。”学生们纷纷表示。
闭门说教,不如以案说法。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具有冲击力的现场庭审为切入点,通过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以最直观的方式给我校大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让他们深刻认识到毒品违法犯罪的后果,并引导他们树立法治信仰,进而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