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玺:践行教育家精神 做好新时代大先生》

陈玺,男,1976 年 11 月生,陕西西安人。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院长,学校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第五届陕西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中国法律史学会东方法律文化分会执行会长、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理事、西安市法学会常务理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希望广大教师“以教育家为榜样,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陈玺正是一位这样的教育者。他积极践行教育家精神,行为世范做好学生的引路人,勤学笃行、躬耕实践做好新时代大先生。

“教师最为重要的价值就是人才培养。”陈玺始终保持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提及教育的力量时,陈玺喜悦地分享了自己暑假走访毕业生的经历,“他们走上工作岗位之后,成为同行业的佼佼者,为当代法治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我倍感荣耀”。看到昔日的学生已经成长为能够独当一面的行业精英,陈玺更加坚信教育的力量,“我立志深耕教育事业,不断发掘教育方法,甘于奉献,培养更多优秀法治人才”。

“在如今科技AI盛行的复杂环境之下,我经常思考,应该如何将AI合理运用到教育教学中、如何保持学生在信息爆炸时代的专注力,以及如何引导或培养学生在智能化趋势下不可或缺的技能的挑战”。他建议青年教师们,一方面,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创造力和人际交往能力等AI难以替代的技能,引导学生学会筛选和处理海量信息, 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另一方面,注重培育学生对于学习的自我驱动力,鼓励学生发展对学习的热情。“在人工智能时代,教师的角色应由原本的知识传播者转变为兼顾指导和促进者,更好地帮助学生适应未来社会的需求。”

启智润心、德法兼修的育人理念。谈及教育,陈玺如是说:“教育不仅仅是传授专业知识,更需要注重学生品格的塑造以及道德观念、社会责任感的培养”。陈玺认为,法律领域的职业道德十分重要,法律工作者的行为和决策始终关系着社会的公平正义的实现与否;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严谨性、规范性、逻辑性,为时代孕育合格的高质量法律人才;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的处事原则,以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自觉,以身作则,展现终身学习的态度,对学生形成正确的学习观起到示范作用,鼓励学生在学习和实践中始终坚持客观公正,以事实和证据为依据,做出合理的符合事实的判断和决策,做有事实支撑的研究。

勤学笃行研学问,实践创新育新人。在日常教学工作中,陈玺主要从四个方面践行教育家精神:一是持续学习和研究,不断丰富自己的专业“武器库”,辅之以尝试适应时代发展的新的教学理念、教学方式;二是深入学习贯彻研究阐 释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通过开设法律史课程、主持编写教材、指导学生论文写作等方式, 积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三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法治观;三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将学术前沿成果引入课堂,践行科研成果反哺教学,积极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双创” 工程,重视传统法律文化资源的转化与发展,组织学生参与科研活动,推动实践教学。

所谓“学”与“做”,其实就是“潜心读书破万卷”与“凭心致用行千里”。陈玺认为,当代大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同时还要做到广泛涉猎,了解历史、社会和自然。在学习和工作方面,陈玺对青年学子提出四点建议:一是明确方向。鼓励自己树立目标,根据个人的兴趣和职业规划,设定清晰的学习和发展目标。二是开卷有益。大学阶段是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储备专业知识以及其他相关学科知识的最佳时段,要以学习为主,不应舍本逐末。学问贵专精而不贵驳杂,要带着兴趣和问题读书,围绕研究主题, 熟悉该领域最为重要的研究专家及经典著作,时刻关注核心期刊前沿成果,融会贯通、久久为功,必有所成。三是参与实践。“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积极参与学校的实践活动,到村庄、政府或者公检法司等部门,去体会当地当时的地理、人文,了解制度、实践是如何在当地出现、扎根,在亲历人与人之间、人与事之间、事与事之间的统筹、协调、配合等世事的过程中,感受沟通的温度,增强做事的力度,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坚定信念。以严谨的态度和持之以恒的精神对待工作和生活,始终保持好奇心和终身学习态度,不断追求知识和成长,在正确认知到自己的努力与付出的基础上,踏实积累, 坚定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