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赠免责声明 传递爱与温情


随着疫情的开放,阳性感染者日益增多,不少民众为药忧心,且随着需求日益扩张,参与互相帮助、赠送药品的人越来越多,但却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一定规范,“农夫与蛇”的故事难免会上演。近日浙江杭州就出现了一女子赠送感冒药给邻居男子,因生病头晕延误了几分钟,反被该男子上门踹门辱骂。而后,此事引发了热议,“免费赠药是否需要写免责声明”成为争议点。在笔者看来,免责声明为友爱撑起了一把保护伞。

免责声明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指出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的声明。虽然我国有相关法律规定,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却造成受助者伤害,救助者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但在赠药时附带免责声明无疑是予以赠药者自身的一层保障,是对“互助友爱”精神的传承,也是儒家人性本善的现实写照,亦是共渡“后疫情时代”的良好开端。

在这些赠药的爱心接力之中,温情与爱不断地涌现流动。但在遇难时刻,人们往往会感到压迫感、焦虑感倍增,加上以往生活积压的负面情绪都需要释放,便会不理智地寻找情绪发泄口,因此会出现以怨报德的情况,助人者却被反咬一口。在这种情况下,一份赠药的免责声明无疑是社会上爱的加固器,为民众的友爱之心撑起一把保护伞,为温情与爱的循环增添动力。

首先,这是赠药者与药品经济的一把保护伞。它为赠药者提供一份保障,避免了受助者在极端负面情绪下给赠药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为病情有着许多不可控的变化因素,受助者在服药后也许病情并未好转,甚至愈加严重,在病情的压迫与焦虑不安的双重驱动下,受助者极有可能将枪口指向赠药者,免责声明便是一块护盾。并且,在药品供不应求,药品价格高涨,药店几乎是买不到民众所需的几种药物之时,民众之间相互的药品赠送形成了小的药品循环圈,“药品膨胀”的家庭帮助“药品困难户”,为市面上的供药方留有更多供药时间,也利于药品价格下降至常态化,缓解了药品经济的紧张局势,促进药品流通恢复正常。

其次,特殊环境下的人性爆发更需要“特效药”。当下疫情开放,阳性患者日益增多、数不胜数,大多数家庭已如泥菩萨过河,但却能够对他人施以援手、免费赠药,儒家有言“人性本善”,但亦有荀子曰“人性本恶”,人性终究难测,并且人的思想是会受到社会环境、社会发展变迁的影响。当今,人们生活质量大大提升,秉持着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有了如此多的人互相赠药、互相帮助、互相关心,而免责声明这份保障有利于善性的持续激发。但当下疫情大开放之初,在这么一个紧张的氛围之下,人们大多是惶恐、焦虑的,其内心深处的“小恶魔”更容易被激发,受助者们在身边人状况恶化时,急需向他人释放负面情绪,赠药者便是其发泄的一大突破口,此时免责声明具有一定的遏止作用。

最后,免责声明能够发挥一定的社会作用。它让更多人勇敢地迈入温情流动的互助循环圈,利于在这个疫情开放的特殊时期凝聚人心,帮助人们共同营造幸福的生活环境,创造美好社会。犹如新冠疫情初发之时举国上下秉持“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理念,共同拯救武汉于水深火热一样,齐心协力共渡全面开放的“后疫情时代”。

由此,赠药者在赠药时增加一份免责声明,简单地表达只赠药,不负其他责任即可,是存在多方面益处的。“花自知雨露之恩,人应知他人之恩”,受赠者当怀感恩之心,我们特殊时期接受了馈赠也许没有多余的心力报之以李,但别忘了给与赠药者一句口头感谢,更不要出现恶意回馈、推责于赠药人的行为,理性面对事态的发展。民众们在保障自身、自家安全以及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多多向他人伸出援手,邻里互相关心帮助。相关机构及网络平台应保障自行互助的双方民众的合法权益,增强民众的互相信任,完善互助流程。

“孤举者难起,众行者易趋”,在这个全面开放疫情的关键节点,我们坚信,一份充满爱的免责声明会在这个“后疫情时代”释放最大的善意,传承互助友爱的传统美德,促进温情与爱在社会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