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是底线,亦是“生命线”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了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的处理规则,并决定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执行。

自习近平总书记在 2005 年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后,生态环境问题和生态文明建设就逐步成为了发展的重中之重。但随之而来的一些问题也逐渐被披露出来,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更是在“灰色地带”中被一步步试探。而我们更要知道生态环境监测是底线,亦是“生命线”,不可被肆意造假,更是坚决“零容忍”的态度。

筑牢生态环境底线必须遵守道德。根据案例数据显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在生态环境监测问题上的弄虚作假行为在近些年来可谓是层出不穷,他们与企业签订合同提供服务,本应恪守职业道德,遵循独立公正、科学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但部分机构摒弃道德,利欲熏心,受商业利益驱使盲目追求经济利益,提供有悖于自身道德的服务,触碰了生态环境底线。

筑牢生态环境底线必须依靠法治。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系统完备、逐步形成的过程,必须几方合力、纵横相连,形成环环相扣、协同联动的制度体系。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不容猖狂,有必要时需处以“非常手段”去制止,更要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且定期向社会公众通报典型案例以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让制度成为其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底线,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才能够牢牢地守护好生态环境监测的“生命线”。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时候,“法制武器”都是最能制约人的。朗朗晴空,徐徐清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我们相信只要各方共同努力,坚持生态环境保护的底线毫不动摇,那么空气常新、永续发展的美丽中国建设将收获更多硕果。

(作者为文化传媒学院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