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院校:选才“以人为本” 育人“因材施教”

简短说明
本文发表于《光明日报》4月19日教育周刊

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是高校艺术人才选拔与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向文化艺术领域输送高质量青年文艺工作者的重要管道。去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深化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作出了具体部署。《意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提出的“要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体现了对中共中央、国务院此前下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指导精神的进一步落实。


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如何通过改进选拔、招生和录取机制,实现科学选才,对接艺术人才培养目标进行谋篇布局,对于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和服务国家战略与社会需要具有重大意义。


“选才”与“育人”是人才培养发展战略的一体两面,形成了一种双向反哺的关系。遴选人才的教育基础来自于美育教育,无论是基础教育阶段的美育教育,还是中等教育阶段的艺术通识教育,都是启发和挖掘艺术人才的基石;而艺术高等教育培养输出的人才,除了一部分进入文化艺术领域从事艺术创作与管理,也有相当一部分反哺基础教育,承担起艺术教育功能和相应社会责任。


结合多年专业招生与育人经验,基于对北京电影学院办学特色和人才战略的理解与思考,笔者将艺术高等教育中的“选才与育人”分别概括为:选才“以人为本,面向人人”;育人“因材施教,因需受教”。




选才要“以人为本,面向人人”


选才的标准,要建立在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基础之上,比如影视创作类专业需要培养的是创作导向的人才,那么审美辨识度、观照现实的能力以及理解表达能力就会成为甄选的重要标准。而这种甄选,往往是无法通过以学科面向和知识考察为指标体系的传统高考来完成的。


艺术专业人才的选拔机制,是基于艺术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总体要求而形成的。艺术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内驱力,应该回归艺术与人的关系。在以往部分社会舆论有失偏颇的认知中,对艺术专业考试有着“重专业轻文化”的刻板印象。实际上,艺考不应该是“退而求其次”,不是求学捷径,而是厚积薄发,因人而异。艺考选拔人才也不应该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而是“人尽其才”。


艺术人才选拔与培养的共同目标,应该是既有积极创新的独立思考能力,又有稳慎务实的艺术表达能力的人才。以笔者所在的北京电影学院文学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影剧作与电影创意策划两个专业方向的专业校考为例,我们对招收创作人才、管理人才的基本考察基于一套完整且具有针对性分类的考评机制:首先利用初试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文艺素养进行初步考察;再利用复试,对创作能力或表达能力进行进阶考察;然后综合前两轮考察的维度,叠加第三轮面对面问答进行深度考评,从而对考生进行整体性甄别。无论创作导向的人才、研究导向的人才还是管理导向的人才,根据入校后的专业方向与培养目标,对其进行“分类定制”。这种专业考评机制,是基于多年累积并适时调整而逐渐形成的。




育人要“因材施教”“因需受教”


确立与时代同频共振、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招考理念、遴选机制与人才培养体系,需要将艺术教育本位的“因材施教”与社会功能本位的“因需施教”有机结合。


“因材施教”,是艺术教育理念的核心,以教学与创作(社会)实践双轨教育目标为前提。笔者认为,艺术专业人才,特别是影视人才培养的核心,在于交流互动的养成。其中包括师生之间、学生(创作合作者)之间、自我审视与审视他人之间“人”的交流互动,以及跨学科、跨文化,智识输入与审美输出之间的互动。构建这种互动关系场域,才能真正打通培养创作人才各个教学环节的交流互动,从而最大程度上实现电影编剧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专业化、精细化与精准化。而这样的人才目标定位,使得艺术高等院校影视创作专业的招生,仍然长期需要一个完善的人才选拔评价机制。


与此同时,在当下影视艺术教育的育人体系中,“因材施教”的人才输出目标导向,需要带入“因需受教”的创新思维作为支撑。当今,我们在讨论影视艺术教育人才培养的时候,更多还是仅从专业需求这单一的目标导向来考量,所以通常以“创作导向人才”与“理论导向人才”的二分法来框定电影教育的目标定位。但实际上,在其他学科和专业的高等教育培养机制中,已经逐步引入“第三类人才”作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的一种补充,即兼顾国家宏观发展战略职能与社会文化服务职能的“管理决策与战略服务人才”。在艺术学科门类,尤其是影视专业领域中,培养学生辅助国家决策与公共管理的能力,是当下亟待开发和深耕的一个重要方向。影视行业与产业的影响力,一直不仅仅存在于文化艺术领域,它涉及文化软实力建构与输出、影视产业经济与宏观经济,甚至国际事务与社会发展等多个维度。在当今新的经济全球化形势、新文科建设中艺术高等教育强调融合交叉的大背景下,艺术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应该体现“因需受教,承上启下”的追求。


“因需受教”,须培养一部分创作者“向下兼容”的能力。如今,无论高等艺术通识教育,还是中小学的艺术教育,都急需真正懂艺术规律、懂创作、又能满足大众艺术教育需求的人才,辐射到教育的各个层面中。这就要求在艺术人才的培养机制中,让擅长创作的专业人才打破传统,转型成育人型人才,让艺术教育真正发挥惠民作用。当拔尖艺术人才为基础教育提供充足的艺术养分、帮助学生养成正确的艺术观、审美观,这对群众的人文素养提升,是一种深层利好。


当今,国际社会复杂多变,新时代的中国身处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中,国际语境急速转型,推动艺术人才高质量发展和艺术教育的新格局,更亟待处理好两项根本任务,一项是传统艺术教育创作人才培养模式的再深化,强化“学院派”精准化培养的专业与人文素养门槛;另一项,是注重融合交叉,让人才能够为国家政策设计与战略性决策作贡献。



(作者:黄 丹,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电影学院文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