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教育督导研究院:发挥智库作用 服务福建教育高质量发展
近日,福建省公布首批教育督导智库项目建设和培育单位评价考核结果,闽南师范大学教育督导研究院通过终期考核,被正式确认为“福建教育督导智库”。近年来,闽南师范大学高度重视教育督导理论与实践研究,依托教育学这一福建省高原学科,于2020年1月在全国高校中较早成立教育督导研究院。三年来,闽南师范大学教育督导研究院作为首批“福建教育督导智库项目建设单位”,积极开展教育督导研究、实践及业务培训等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为服务福建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应有力量。
凝聚学科力量
打造教育督导理论高地
2020年2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印发,明确提出要加强教育督导研究。开展教育督导研究是教育督导质量的重要保障,也是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闽南师范大学高度重视教育督导理论与实践研究,2020年成立教育督导研究院后,从组织架构、人员、经费、制度等方面全力保障教育督导研究队伍的发展壮大。教育督导研究院院长由学校党委书记兼任,教育科学学院院长任执行院长,下设研究室、办公室、培训科,确保研究院科学研究、咨询建议、对外合作交流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研究团队共有主要研究人员22人,其中高级职称占比72.72%,硕士生导师占比72.72%,博士学位占比54.54%,国家特约教育督导员1人,福建省政府督学顾问1人,福建省政府特约督学2人。学校设专项经费保障研究院各项科研活动,并建立绩效奖励制度激发研究团队的科研积极性。建立完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评价体系,鼓励团队成员参与市县两级“对市督导”“两项督导”实际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以研究成果申报专项课题等。
研究院成立以来,积极组织科研力量围绕教育督导领域基础性、前瞻性问题,聚焦教育改革发展需求,开展教育督导理论与应用研究。团队成员共发表有关教育督导论文15篇,出版专著4部,获批福建省“十四五”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一项,获批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教育督导研究专项课题8项(含重点课题3项)。其中,《教育督导助力县域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福建省“两项督导”研究》一书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于2022年11月出版发行。该书对福建省“两项督导”15年经验进行总结,力求在总结“两项督导”成效和经验基础上,为福建省健全优化逐级全覆盖、跨级重抽查、本级促协同的“分级督政”体系,扎实推进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各项工作贡献智慧。该研究工作得到了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门、教育督导部门的高度重视。
团队成员依托福建省高原学科——教育学,不断探索新时代教育督导规律,为教育督导工作决策咨询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不断打造教育督导理论高地。同时,不断加强教育督导人才培养,2020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管理领域增设“教育督导研究与实践”方向,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在研究生招生指标中,增加招生名额专门用于“教育督导研究与实践”方向,目前已有一届学生顺利毕业。
搭建交流平台
推进教育督导创新开展
学术交流是提高理论研究与实务效果的重要途径。闽南师范大学教育督导研究院成立伊始,校领导就带队前往上海师范大学参访学习上海市教育督导研究中心的研究与管理。在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门的直接指导下,2020年11月,学校承办以“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为主题的首届福建教育督导高峰论坛。来自全国、福建省各地教育督导研究与实践的专家学者近200人参加论坛。论坛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全程直播。来自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等单位的15名教育督导与评价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长期主管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和基层教育督导实践工作者作主题报告。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督学队伍建设、教育督导方式方法、教育督导实践创新、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教育督导结果运用机制、地方教育督导立法等进行深入交流研讨。首届福建教育督导高峰论坛的举办得到了国内和省市媒体的关注,10余家媒体对论坛作了报道。
2021年、2022年,学校又分别承办了第二届、第三届福建教育督导高峰论坛,举办福建省教育督导智库建设研讨会、2022年“对市督导”网络初评暨实施方案研讨会等15场研讨会。这些论坛和研讨会,为国内教育督导研究学者、机构提供了交流平台。与会人员通过交流研讨进一步提升了教育督导能力水平。
发挥智库功能
服务福建基础教育发展
研究院积极参与地方教育督导机构开展监测、评估、认证等工作,承接教育主管部门、地方政府部门委托的各类教育培训工作,为其提供教育督导相关政策咨询,服务地方基础教育发展。
一是对县“两项督导”工作经验的总结与分析。受省教育主管部门、教育督导部门委托,研究院承接了对福建省15年来“两项督导”工作经验与特色的总结、分析、提炼,完成专著《教育督导助力县域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福建省“两项督导”研究》。
二是“对市督导”实证研究。2022年7月,研究院组织人员赴福建省九市一区实地调研“对市督导”的实施运行、评价标准、结果运用以及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成效等方面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2022年8月完成了《福建省教育“对市督导”实证研究报告》和《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标准修订方案》。
三是督导人员和督学培训。教育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督学队伍。闽南师范大学发挥福建教育督导智库项目建设单位研训一体的优势,主动承接了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第十四届省政府督学2021年、2022年培训任务,省政府督学600余人次参训;承接2020年、2021年、2022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示范培训班,各市、县(区)中小学、幼儿园挂牌督导的600余名责任督学参加培训。承办全省多地责任督学培训班,如龙岩市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培训班(106名),龙岩市新罗区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培训班(97名),漳州市芗城区、平和县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培训班,第十四届福建省政府督学培训班等。这些培训班的举办是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精神的实际举措,是持续实施督学能力提升工程的重要环节,也是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四个一”推进机制的核心内容。通过培训,与会督导人员对督导重点、督导方式方法、督导纪律等有了深入认识,进一步提升了教育督导队伍专业水平。
四是完成各项委托任务。如组建调研组修订督导评估办法标准,形成《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标准修订方案》;发挥闽南师范大学学科专业优势,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手段,对教育督导相关数据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开展福建省教育满意度调查、福建省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等相关满意度调查;开展“对市督导”专家集中(网络)评审;开展福建省贯彻《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会、福建省“两项督导”报告意见反馈会等结果汇总审核分析,为福建省教育督导各项工作开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下阶段,闽南师范大学将持续助力提升福建教育督导工作质效,更好地服务福建教育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闽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院长、教育督导研究院执行院长 陈顺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