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荣获“陕西省先进集体”称号
陕铁院讯(通讯员 陈浩龙)近日,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决定》(陕字〔2022〕69号)文件,学校获得“陕西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全省仅3所高校获得该项荣誉称号,学校是唯一一所获此荣誉的高职院校。
陕西省先进集体每五年评选表彰一次,是省委、省政府授予省内各企事业单位的最高荣誉。此次评选表彰的范围是2017年以来,在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学校紧紧抓住“铁路大提速、职教大发展”的历史机遇,全校教职工发扬“吃苦奉献、拼搏争先”的学校精神,砥砺奋进,攻坚克难,扎实推动学校事业实现了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学校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引领事业高质量发展,学校领导班子5获考核优秀,学校党委4获高校先进校级党委,成功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学校坚持特色办学,为高铁、城轨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一线培养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毕业生87%服务于铁路一线,优秀毕业生扎根西部先进事迹多次在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等中省主流媒体报道。学校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助力乡村振兴建设,连续五次获得全省“双百工程”先进单位。学校大力推进鲁班工坊建设,服务共建“一带一路”,连续两年获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承接横向课题、开展社会培训合同总额5100余万元。学校牢树绿色发展理念,健全校园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和预警机制,科学、精准、有序、安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构建绿色平安和谐校园。
学校将以此次荣获“陕西省先进集体”为新的起点,接续奋斗,再接再厉,深化改革创新,强化质量内涵,全面提升学校整体办学实力,早日建成“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水平高职学校,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