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网络言论应该加以规范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三溪法庭依法宣判了一起名誉纠纷。小李因在朋友圈对小张进行公开辱骂和诽谤,所以被判处同样以发朋友圈方式向小张赔礼道歉且内容至少保留十天。此案一出,迅速引发了人们的热议。大家意识到了互联网也非法外之地,违法犯罪同样要依法查处。

说到QQ空间、朋友圈,大部分人都会觉得这是属于自己的个人空间,比起微博、知乎等更公开的社交平台,拥有更多私密的内容,言论的自由度也应该相应大些。但是朋友圈也是“圈”,作为一个社交平台,在公开发布内容的情况下,别人是会看到你的言论,也有可能被截图转发,同样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也有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等权利。在朋友圈里公开辱骂,也会构成对他人名誉的伤害。该案件的审判结果无疑给大伙敲响了警钟——朋友圈等网络平台上的违法行为会被查处,“个人空间”不是胡作非为之地,也应该遵纪守法。

互联网具有很强的匿名性,这使得许多网友打着“言论自由”的旗号,在网络世界无所顾忌地发表恶意言论,发动网络暴力,对他人造成心理甚至生理上的伤害。在网络上,无论是顶流明星还是无名素人,都可能会遭受网络暴力,受到恶意攻击。许多网友和小张一样,认为评论什么、发表什么是自己的自由,但是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绝对的自由。

言论自由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发表言论以及与听取他人陈述意见的基本权利,但要保证被议人员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在网络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言论或诽谤,都是违法行为,可以依法追究责任。所以不要再用言论自由作为言语攻击的挡箭牌。

言论自由是有限度的,侵犯他人权益的“自由”就不能再称之为“自由”。互联网环境复杂,有较多失范现象。网民应该提高自身网络素养,尊重他人的权益,同时,网信办等有关部门也应该加强监管,治理网络不当言论。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社交平台不是网络暴力的温床,言论自由也不是言语攻击的“保护伞”。互联网使人们的距离变得更近,但也应该注意“边界”,不能侵犯他人的权利和利益。对于侵犯他人权益、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网络言论,应该依法惩处。肃清网络言论不正之风,目前仍是网络治理的重要内容。

(文化与传媒学院2018级新闻石王君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