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以制度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作为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农业大国,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必然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前沿阵地”,要想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理想,最不能忽略的地方是农村,最繁琐最艰巨的任务也在农村。当前,乡村治理制度建设的滞后,远不能适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用“13个坚持和完善”系统总结了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高度凝练、提纲挈领地指引我们在新形势下,提升乡村治理效能需重点加强乡村党建统领、土地流转、人才培育、文化提振等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
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13个显著优势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因此,要充分发挥“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突出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当前,乡村社会经济发展正在深刻变革,“三农”问题严峻,农业供给结构矛盾突出,农村“老龄化”日益加剧,农民财产性收入遭遇困境,农村基层党组织一定要不遗余力地将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基层工作的方方面面,搭建和优化乡村建设的制度体系。具体来讲,即去除掉以往体制机制的缺陷,建立完整、合理规范、可行性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体系,让村民自觉形成遵循制度、贯彻制度、维护制度的行为,实现制度人人遵守、时时生威、处处有效,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听党话、跟党走、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领导核心。
以促进农民增收为关键,加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乡村治理最为基础的目标,即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然而目前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得到深入推进的同时,农民的土地权利保护问题日益严峻,愈发影响社会的稳定发展。按照“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要求,政府要加强制度供给,强化土地制度改革的配套服务体系构建,确保土地收益公平正义。不仅要设计好市场交易规则、补充优化法律制度、调整土地增值的利益分配等,还要强化监督土地交易价格、保障失地农民生活、土地用途管制等。长期以来,有的基层干部已经变为了农村集体土地的实际仲裁者,腐败贪污现象十分常见。因此政府要强化对农村基层的监督管理,避免部分村干部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中滥用职权为自己谋取利益,损害侵吞集体利益。
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建立健全人才培育引进机制。实现乡村有效治理,归根到底还是要靠人才。依据“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加快人才制度和政策创新,支持各类人才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的要求,就要强化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搭建人才向乡村流动的合理机制。顺应农村产业发展形态、生产方式转变趋势,通过示范学习、互帮互助、积极参与,强化农民人力资本和能力建设,培养出和实现乡村振兴相匹配的乡村领军人物。此外,还要强化和高校,尤其要积极与农业类高校开展密切的合作交流,搭建实训平台,建立激励机制,吸引教师、科研人员、大学生等各类人才参与乡村农业经济发展活动。
以激活内生动力为目标,完善乡村文化体制机制建设。现阶段,农村落后的思想观念与传统精神文化、道德伦理式微也是影响乡村治理的重要因素。因此,充分发挥“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的显著优势”,加强乡村文化体制机制建设,对满足农民文化需求、建设美丽新乡村、带动整个乡村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建立健全乡村文化市场管理机制。当前乡村文化市场良莠不齐,国家必须加强监督力度,严惩违法乱纪行为,营造良好乡村风气,激发乡村治理内生动力。另一方面完善乡村文化事业发展机制。进入新时代,乡村发展也要最大程度发挥市场作用,优化调整乡村文化市场和发展体制,加大资金投入,持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乡村尽快实现繁荣和谐添砖加瓦。
乡村治理如何提质增效?只有坚持问题导向,从乡村面临的实际困境出发,做出系统的制度安排,由此才能在可靠持续的制度基础上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作者为校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