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发表人文学院雷瑞鹏教授评论文章 为科技伦理治理体系找问题开药方
本报讯(记者汪泉)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事例证明,科技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可能将我们置于危险境地。该如何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如何用好管好科技这把双刃剑?我校学者从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入手,寻求解决方案。
5月9日,国际顶尖学术期刊《自然》在线发表了人文学院哲学系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雷瑞鹏教授作为第一作者的长篇科技伦理与治理政策分析和评论文章“在中国重建伦理治理”(Reboot ethics governance in China),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主任邱仁宗教授为文章通讯作者。
作为国内人文学科领域首篇在《自然》发表的政策性评论文章,它分析了中国科技创新、研究和应用领域存在的典型伦理治理问题,论述了重建当前中国科技治理和监管体系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并提出政策建议。文章在《自然》Comment栏目发表后,对引发学界关于科技发展与伦理治理的探讨研究起到重要作用,扩大了中国人文学科在世界的学术与社会影响。
文章指出,目前我国对科技创新、研发和应用的治理不够充分,甚至是乏力和碎片化的,在遇到实际问题和争论时过于强调文化差异,忽略了科学技术带来的负面影响。如“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不仅违反国际伦理规范,也违反我国政府相关规定和传统医德规范。这不仅跟商业资本的不当干预有关,也反映了我国一些奖励制度造成少数科学家急功近利的现象。
为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出现,雷瑞鹏在文章中从六个方面提出重要建议。一是加强监管。例如基因编辑、干细胞、线粒体移植等生物技术,在进行创新、研发和应用前,应由政府有关部门在科学家和生命伦理学家协助下制订伦理规范和暂行管理办法。二是建立全国性的登记注册机构。上述技术临床试验的研究方案、伦理审查、批准情况及科研人员与机构基本信息必须在全国性的登记注册机构登记注册,公开透明以备查询,政府还要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三是明确监督机构。四是畅通相关研究信息渠道。五是政府支持加强生命伦理学教育和培训。六是严防对残障人士的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