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巡察整改 打通高校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近日,学校党委巡察组巡察工作陆续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第一轮巡察情况,相关单位和部门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以良好学风校风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为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被巡察党组织要夯实党委整改主体责任。主体责任能否落实,是巡察整改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被巡察党组织要真正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和院长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不仅党委书记要把自己摆进去,院长和班子成员也要把自己摆进去,自觉为党担责、为党尽责、为党负责,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认领责任、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要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重点问题整改带动全面整改。学院党委要定期研究讨论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按时向学校党委报告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定期向教职工公开巡察工作整改进展和情况,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
  尚未接受巡察的院级党组织要闻风而动、未巡先改。治病救人的最高境界在于未病先治、防患未然,最怕掩耳盗铃、讳疾忌医。巡察发现的问题,既有与各被巡察单位历史沿革、学科特点和人员结构密切相关的特殊问题,更多的则是院级党组织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尚未接受巡察的院级党组织要对照中央、教育部党组和学校党委的部署要求,逐条逐项梳理本单位的管党治党和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拿出有效举措正本清源、防范解决,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也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对照检查、先行整改,为迎接巡察、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相关部门要形成监督整改合力。党委巡察部门要加强对本轮巡察发现问题的梳理和总结,既要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整改意见,也要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治理风险,推动相关领域问题前置整改;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督促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做到无缝对接、协同作战;要把监督巡察整改与问题线索处置、政治生态研判等结合起来,促进形成巡察监督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的整体合力。组织人事部门要把督促整改与选人用人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反映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及时跟进;结合校内巡察动态解决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把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落实到位。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要以强有力的追责问责确保整改落实。
  巡察既是治标之举,也是治本之策。发现问题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察的效果还坏,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在提升被巡察单位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和内涵发展质量上发力。力争通过扎实有效的巡察整改工作,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对教书育人事业的领导,激发作风建设活力,提升学校治理水平,增强师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