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双十一”

理性看待双十一

中文系 李建伟

近几年,随着双十一网络狂欢节逐渐火爆,关于双十一的争论也越来越激烈,至今双十一的话题效应还余温不断,网购狂欢节暴露的浪费,网购环境等问题还亟待解决。但抛开争论的本身不谈,双十一经常出现的为了凑单而购买物品后又退款等现象值得我们深思的。

“量力而动,其过鲜矣”,满减活动自身就是商家为了拉动消费者消费而设立的商业模式,但消费者本身要考虑自身的需求与否,但消费者往往因为满减活动的诱感而选择更高的消费,但是冷静以后发现所购买的物品并不是自己所需要的,点灯熬夜抢购的物品经过剧烈的心理斗争之后又不得不选择退款,但是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在今年的双十一网购狂欢节1112日的凌晨,某宝的退款系统因为访问量上限而崩溃,导致很多商户因为没有接收到有效的退款申请而安排发货,而购买者又大多数因为嫌弃麻烦而选择勉强接受,这就对物品的有效使用造成了一种浪费。

“有度,用之有节,则足矣”,伴随着网络购物如火如茶的进行,不少人抱怨自己因为冲动而购买了根本不需要的商品,从表面上看似拉动了经济增长,实质上是造成了更大的浪费,带动经济增长的价值远远赶不上造成浪费来得多,就每个人而言,浪费的数额并不大,但对于总的消费群体来说浪费数额着实巨大,对于社会、对于国家我们不得不深刻反思,这样的行为是否真的有意义。

“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双十一网购狂欢节的较高群众参与度,也曝露出诸多问题,如:配套服务设施不完善、商品假冒伪劣、售后服务缺失等等,经过双十一的购物狂潮,产生了近来广为流传的搞笑经验,很多用户就是亲身的买家秀与卖家秀。而对于购买的商品产生纠纷案件来讲,要确定诉讼法院并不是一件易事,并且诉讼成本也是消费者考虑的事情,网购所购的商品价格大都不高,有的甚至几元,几十元,对于消费者而言,若采取诉讼方式解决问题得不偿失,会导致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结局,无实际诉讼意义。对于法院而言,不仅会增加诉讼成本,更主要的是,异地司法配合会造成较大的司法资源和从业人员浪费。

双十一过后,亲身体验过的人相信对网购狂欢节都有感同身受的理解,理性地看待和对待双十一等网购狂欢节着实重要,商品有促销活动而拉动消费增长固然是好事,但切莫因小失大而徒劳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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