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保院顺利完成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复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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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下午,莱芜市妇幼保健院顺利完成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复评审。

市妇保院顺利完成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复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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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下午,莱芜市妇幼保健院顺利完成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复评审。


莱芜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3年,于2012年通过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自国家卫计委启动新一轮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以来,医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于2017年3月进行动员部署,一年多来,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举、重在内涵”的方针,坚持保健和临床相结合,围绕质量、安全、服务、管理,体现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对标找差,经过全面自查自评,基本达到了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的标准要求,各项工作持续改进。


2018年,为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精神,加快建成功能健全、服务完善、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共卫生职能,不断提高医疗保健服务质量,保证医疗保健服务安全,提高妇幼保健机构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了《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同时启动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工作。7月11日至7月13日,受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委派,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盛颖敏科长带领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专家一行10人来到市妇幼保健院,开展了为期3天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现场复审工作。


7月12日上午,评审工作汇报会在医院6楼会议室召开。评审专家组成员,市卫计委领导,市妇幼保健院领导班子成员及迎审人员70余人参加。汇报会上,评审专家组组长王谢桐代表评审组与医院签署了评审期间廉洁自律承诺书,之后医院党委书记、理事长、院长杨庆臣分别从医院基本情况、重点业务开展、医院文化建设等多个方面向专家组作了详细的评审工作汇报。


随后,评审专家组分为行政管理组、后勤管理组、医务管理组、医疗管理组、医技管理组、护理院感组、保健组等七个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抽查病历、实地考查、随机访谈、操作考核,组织了应知应会考核等方式,到医院临床及相关科室,逐一进行全面、深入、严格、细致的检查和评审。


通过两天的现场评审,专家组一致对市妇保院危重孕产妇诊疗、产科医疗质量管理、新生儿救治能力、检验科标准化建设、超声诊断规范化管理、健康教育、护理优质服务、医院综合管理、院感管理等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医院在迎接评审过程中所展现的妇幼人文精神表示了赞赏。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希望市妇保院今后在精细化管理、PDCA质量管理工具运用等方面进一步改进管理方法,规范工作流程,使医院在持续改进中不断发展、壮大。


杨庆臣院长表示:医院将把专家提出的建议作为一笔宝贵财富,以此为新的起点,理清思路,全面落实整改到位,加强管理,努力使医院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使医院的各项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为莱芜妇幼保健事业做出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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