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贷,“馅饼”or“陷井”
校园网贷,“馅饼”or“陷阱”
作者:麦茹霞 杨瑞勤 刘志强 徐慧瑶 胡崇佳
2016年3月9日,迷恋赌球的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大二学生郑旭,在欠下60多万的校园网贷之后,在青岛跳楼。6月,女大学生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借贷宝,被要求“裸持”(以手持身份证的裸照为抵押)进行借款,逾期无法还款则被威胁公布裸照给家人朋友。自此“校园网贷”引起众多高校的广泛关注,本报记者就“校园网贷”现状在我校展开了调查。
A大学生成为“网贷平台”的主力军
“一分钟申请,十分钟审核,快至三十分钟到账,无抵押,最高可借20万。”“轻松借,自由还,万元额度随时借,积累信用按时还。”校园的小角落甚至是洗手间的门上随处可见“校园网贷”张贴的此类小广告。截至目前,全国共有3000多所高校,在校大学生约有3600万人,这个庞大的校园市场产生了上百亿的市场需求的缺口。“校园网贷”在这个庞大的市场需求中应运而生。
2015年3月初,我校经管学院13级学生薛某通过广告看到某网络借贷平台可以低息小额贷款,决定暂时借1万元,然后分期偿还贷款。“上大学后总是感觉生活费不够用,并且周围很多同学都拿着苹果手机,于是我就开始在网贷平台上小额贷款,用于旅游和购买电子产品。”薛某说道。
“之所以很多学生青睐校园网贷,一是和很多校园网贷平台推出的具有诱惑力的“零首付、零利率、无需担保”等广告或消费资讯有关;二是因为申请网贷的门槛比较低,手续简单,放贷速度快;三则是和现在大学生的消费观念有关,很多学生缺乏科学、合理的消费观,超前消费甚至过度消费。”商法老师宋金华分析道。
“现代社会充满物质诱惑,象牙塔里的大学生也难以避免。不少大学生对物质生活有较强的攀比心理,加上涉世不深、缺乏辨析是非和识别风险的能力,借贷平台自然会利用大学生的这一特点而谋生。”文法学院的院长兼法学老师项波说道。
B花明天的钱,用今天的“iphone”
月初“剁手”,月底“吃土”,已不仅仅是“月光族”要面对的生活窘境,同时也真真切切地发生在大学生身上。电子产品的快速更新换代,吸引着大学生们“花明天的钱,用今天的iPhone ”。
腾讯科技《企鹅智酷》栏目启动的一项面向普通用户的调查报告显示,六成多学生的每月生活费在500-1500元以内;每月生活费为1501-2000元以及2000元的占14.3%;相比之下,每月生活费不到500元的学生只有6.3%。从调查数据中来看,大学生每月的生活费普遍能支付日常的消费,但是通过“网络借贷”的同学为何如此之多呢?中国人民大学信用管理研究中心发布《全国大学生信用认知调查报告》显示,8.77%的大学生使用贷款获取资金,其中小额信用贷款占比5.33%、网络贷款占比3.44%。
“都怪网贷平台抛出的诱饵太大,对于一些这也想买那也想买,无奈钱包太瘪的购物狂人来说,这无疑是最大的吸引力。”小王对于参与“网贷”同学的行为甚是理解。数码产品是大学生的主要消费产品,62.2%的大学生利用网络分期贷款购买数码设备。除了数码产品,游玩、衣物、餐饮等同样是大学生网络分期贷款的主要消费内容之一。调查中还有8.5%的学生表示会用贷款缴纳学费。
C “低门槛”争抢客源,引发“骗贷”风险
“低门槛”成了各家网贷平台抢占校园网贷市场的利器。调查了解到提供校园贷产品的平台主要有三类:一是以名校贷、拍拍贷等为代表的P2P网贷平台;二是以分期乐和趣分期等为代表的校园分期购物平台;三是以电商网站(阿里、京东、淘宝等)衍生金融业务等为代表的传统电商平台提供的信贷服务。
各家平台为了“抢占”校园网贷市场,低门槛、宽审核成了颇具诱惑力的一招。e时贷平台的宣传页面显示“低门槛、无需任何抵押和担保、只需身份证和学生证、全程在线操作,且名校优生可增加贷款额度。”小马同学表示“自己取得贷款时只用到了学信网截图、身份证号、手机号、父母手机号、舍友手机号等信息,提交申请的时候说可能会有校园代理去核实情况,但是没来”。
平台以“低门槛”争抢客源的操作模式,极易引发“被贷款”风险。2016年8月初,我校材料学院15级学生张某经人介绍认识社会无业人员徐某,张某在徐某的蛊惑下,先后办理分期购买苹果手机业务三起,总金额达一万余元。经过第一次张某的借贷后,徐某用张某的信息在多个网络信贷平台注册借贷,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徐某先后通过张某的信息在信贷平台借款七万余元。
“校园网贷属于一种借贷法律行为,具有合法性,但在目前的校园网贷市场中确实可能存在一些违法行为。比如‘被贷款’‘骗贷’等行为。”宋金华老师说道。
D 还款逾期利滚利,高额欠款无力偿还
经过一段时间的狂购消费后,不知不觉间发现欠款金额已达三万多元,恍然间才意识到事态已经变得严重了。作为一个大学生没有经济偿还能力,但是也不敢告诉父母。经管学院的薛某无奈之下只能再通过其他网络平台借款补偿前面所贷款项,在拆东墙补西墙的恶性循环模式中精疲力尽,最终导致所欠金额达十几万元。
最后,在辅导员老师、班主任和其父母的沟通下,父母将其所欠债务进行了偿还。“现在回想起来还贷的那段黑暗的日子可怕的有点不真实,真的不敢相信短短的几个月时间,我竟然经历了一场浩劫。”提起过往,薛某至今仍心有余悸。
“根据2015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现在有一些网贷平台存在贷款利率、收费标准不明确以及逾期违约金不透明,网贷风险缺乏提示等问题;也存在利率的约定通常在法律支持的范围内,但可能通过收取手续费、服务费等方式使实际费用甚至超出了年利率36%的问题。“校园网贷实际上存在很大的陷阱,借贷需谨慎。”宋金华老师提醒同学们。
金融学老师许菱就“贷款”问题作出了解释。“银行相关贷款业务的早期出发点是为了鼓励企业进行经营性生产或者做贸易的人进行资金流通,这都是在周转资金不够的情况下,去借助贷款的力量完成整个企业的生产与经营过程。但在这所有的前提之下,少不了一个大前提:经营成功且具有还贷能力。”而导致很多在校大学生身负网贷巨债的一部分原因就是高估了自己的还贷能力。
E 理性消费,让“不良网贷”无机可乘
“大学生完全可以通过兼职赚钱来支付自己的高水平消费,这样花钱才会安心。”小李看到“大学生深陷网贷陷阱”的报道后感到很惊讶。
受时代的影响,现在很多人都会形成“先消费后还贷”的消费理念。目前法律对于“网贷”问题的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但是作为已经成年的大学生来说“抵制诱惑,学会自我保护”也是进入社会生存的第一法则。
“大学生大部分都超过18周岁,属于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应该对自己所做的行为负责任。因此,出现大学生不良网贷的事情也不能把责任全部推到“网贷平台”上。合理规划和利用自己每个月的生活费,对于超出自己购买能力的物品要量力而买,切莫过度消费。”项波老师告诫同学们。
面对校园不良网络贷款,外语学院辅导员贺示婷老师建议到:“大学生既要充分认识其存在的隐患和风险,向校园不良网贷说“不”,更要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自觉抵制通过消费来获得短暂满足感的庸俗而低级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让‘独立生活’和‘理性消费’成为校园风尚。”
如果实在有不得已的因素需要网络贷款时,项波老师给出了建议:一是一定要选择安全绿色的网贷平台,并且在注册信息时要看清协议的各项规定以及借贷利率、违约赔偿等条款;二是提高对风险的识别和认知能力,权衡自己的贷款金额以及要通过什么渠道能够做到尽快还清贷款;三是提高处置危险的能力,要有自我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