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荣获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称号
日前,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 《关于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命名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全国优秀工会之友的决定》(总工发 〔2018〕 29号),我院工会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由中华全国总工会设立,是全国工会系统每4年评选一次、表彰先进集体的最高荣誉,也是国家对基层工会工作的最高褒奖。此次荣誉是继学院工会被河南省总工会命名为“国有企事业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单位后又增添的一项国家级殊荣。
近年来,我院工会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心聚力,服务教职工、服务教学,积极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和民主化管理,努力创建和谐校园。面对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学院工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在学院行政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努力营造和谐、稳定、民主的良好氛围,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激发了学院工会的活力,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公信力,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立足本岗、建功立业的积极性,促进了学院科学和谐、又好又快发展。
12月10日下午,洛阳市总工会教科文卫体工会主席岳学松一行莅临我院,向学院工会颁发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的“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牌匾和荣誉证书。学院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和工会小组长参加了授匾仪式。
学院工会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适应新时代工会工作的新要求,主动学习和探索新方法、新举措、新路子,不断发挥工会职能作用,使工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把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质量院校做出更大的贡献。
(工会 张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