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宪法精神扎根于心



  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一历史性的庄严时刻,昭示我国坚持推进依法治国、依宪治国踏上新的征程。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实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将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及时载入庄严的宪法,顺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发展要求,顺应全国人民的美好意愿,是高瞻远瞩、审时度势的重大决策,为实现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
  政之所废,在逆民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高票通过时,人民大会堂会场经久不息雷鸣般的掌声,是对拥护新宪法的最好注解,“坚决拥护、完全赞成!”是对新宪法最直接的告白。广泛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高校要立足自身职责和优势,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和阐释,把学习宪法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全校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与我校正在开展的“作风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迅速兴起学习热潮,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立足学校实际,我们要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与依法治校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学校“作风建设年”的安排部署,对全校现行规章制度仔细梳理,切实完善,认真做好“废、立、改”工作,全面建立“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合法、科学、明确、系统的规章制度体系。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关键,切实增强全校依法治校的意识和能力。坚持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体教职员工要充分发挥好言传身教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实施宪法教育的使命感、责任感,在日常教学、管理中体现宪法精神的价值导向,将《宪法》精神贯穿到教书育人的每个环节,并把学习、实施宪法的课堂拓展到社会实践中,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观念,引导学生培养宪法观念,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使命。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国家治国理政的最大“规矩”,更是我们干事创业的终极遵循。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与宪法同行,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自觉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尽职尽责,做好宪法的自觉践行者和教育事业的忠诚守护者,让宪法精神牢牢扎根于校园的每一个角落,努力把宪法精神落实到推进学校高水平艺术与设计大学建设的具体实践当中。 (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