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司法救助,为了让爱心行得更远
本报讯 这不是一笔金额庞大的司法救助金,救助对象也不是案件中最穷的受害者。尽管如此,日前,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一行四人依然专程来到我校,为我校在“爱心贷”中受骗的 8 名学生发放 89336元司法救助金。“在司法的保护下,让同学们的爱心和善良能够行得更远、更好。”担任此案公诉人的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郑聆说。
2016年11月初,我校学生王某通过网络结识了化名为“余强”的靳姝娜,靳姝娜谎称自己是长安大学学生,父亲和妹妹因车祸去世,母亲嗜赌成性,无力承担大学学费和生活费。得知贷款刷单可以帮助“余强”解决部分生活费用,单纯认为这是一种奉献爱心的善举,王睿在内的8名学生相继使用个人信息贷款刷单,短短两周内转 至 靳 姝 娜 提 供 的 账 号148894 元。当时,正值徐玉玉电信诈骗案热点时期,江苏大学开展全校大排查。12月5日,学校了解到王睿等人的做法很有可能涉及网络诈骗,第二天主动到镇江市学府路派出所登记报案,并移交西安警方处理。12月9日,被告人靳姝娜在西安被警方抓获。
“被告人无赃款退还能力,同时,案件属于诈骗案,无法提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通过诉讼也无法获得补偿。”郑聆介绍,涉案的8名我校学生本着爱心助人之心受骗,他们大部分来自甘肃、青海、新疆等地,家庭条件困难,均为贫困户。依据司法救助体现关爱情怀的原则,西安市未央区政法委发放司法救助金,帮助受骗大学生和他们的家庭走出困境,重拾对生活的信心。这也是少有的一次性对多个对象进行法律救助的成功案例。
“这是对学生有效的保护和积极的教育,希望同学们继续保持向上向善的心态,持续向社会奉献爱心和力量。”在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上,副校长李洪波介绍,此次被骗不仅是学生家庭财产的损失,更容易造成学生心理上的伤害,从2016年12月至今,学校多次为8名学生做心理疏导,防止同学们因为爱心受骗而受到二次打击。
直到司法救济金发放当日,王睿等学生才得知具体消息,表示非常意外。,“这次爱心贷受骗的经历,除了吸取经验教训、理性奉献爱心之外,还收获了温情和成长。”王睿说。
(本报记者 吴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