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才之道 在于育人
政法学院院长王明文教授谈如何培育应用型法学人才
年终岁末,冒着凛冽的寒风,怀着敬佩的心情,就如何培育应用型法律人才这个话题,我们采访了政法学院院长王明文教授。
坚守师道尊严 做学生的筑梦人
采访中王院长说:“其实古今中外的办学之道,皆以育人为根本。对我来说,培养人才,既是自己之幸,也是自己之责。
王院长无论教书上,还是在育人上,都有自己的思考。面对政法学院的学生们,他有时更像一个家长,用朴实的话语,讲着油盐酱醋的道理,关爱学院孩子们一点一滴的成长。
“在我们面前王老师不是高高在上的学院院长,而是一个传道授业解惑的好老师。”2013级学生王玉如是说。“我是一个不喜欢读书的学生,可王院长的民法课我一定会提前到教室并在第一排听课。记得我曾经向王老师表达过想考司考考试,但怕考不上。王老师问我 ‘你喜欢读书吗?’我坦言回答不喜欢。‘那你特别讨厌学习,有那种一看到书就想吐的感觉吗?’我笑着表示没有。王老师坚定的告诉我,‘那就学,就像有些菜虽然不好吃但是能活命。每天看一点书,如果你能坚持到考试那一天,一定能考上。’”王院长的话犹如一颗定心丸,给了王玉坚持下去的勇气和力量。最终王玉以392分通过了司法考试。采访中,王玉坦言“让我开心的不是因为考试的结果,而是我没辜负院长的期待,坚持到了最后。”
王院长特别关注学生们的学习状态,当同学们学习产生焦虑情绪时,王院长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诉他们,学习和任何别的事情、工作都不一样,它有自己的规律。比如状态好的时候半个小时就能看完20页书,状态不好的时候,你用一天时间也许也看不完。要积极地去化解自己的不良情绪。心情不好、学习不在状态的时候可以通过运动、散步与朋友谈心等方式缓解压力。为了提高学生学习效率,王院长积极探索教学模式,使用分组式讨论教学,在交流解答问题过程中,督促学生学习,检查学生学习成果,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当问及如何提高学生的人际交往、与人沟通的能力,王院长说:“大学是学生从学校进入社会的最后一个缓冲阶段,因此要为进入社会做好充足的准备。大学不仅要向书本学习,还要向他人学习,向社会学习——学会如何与人沟通,学会与人交往,学会向人求助,学会感恩,这些能够让一个人的人格越来越完善。当一个人觉得自己能够客观认识这个世界的时候,他的心情是愉悦的。希望同学们经过大学四年学习,让自己的人格越来越完善,成长为一个人格独立,能够勇于自我选择并能独立承担责任的人。”
坚持以生为本 以应用为导向
一说到政法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人才培养模式这个话题,王院长立即打开了话匣子,话语并着手势,用具体的数字和生动的事例侃侃而谈。目前,全国有600多所院校开设了法学专业,由于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单一,很容易出现培养同质化的倾向。针对这种情况,2011年,国家出台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明确提出分类培养法律人才:第一类是涉外法律人才;第二类是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第三类是西部基层应用型法律人才。我们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就是为西部,为基层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高大上的标准咱们够不着,就搞接地气的。人才培养上要着力培养学生解决问题或纠纷的能力,如农村土地流转、婚姻家庭矛盾、民间借贷纠纷等。在人才培养模式上,我们改变重课堂、轻实践,重理论,轻实务,重讲授、轻操作等问题,强调理论学习和实践应用二者不可偏废,建立了“高校——实务部门、中小学联合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初步形成了“需求导向、联合培养、强化实践、突出应用”的人才培养特色。
在谈到如何增强毕业生服务社会的竞争力话题时,王院长说,开门办学,广泛吸纳社会资源参与人才培养是当前政法学院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之一。为此,学院建立了包括白城市人民法院、白城市人民检察院、大安市人民法院、白城市政法委、白城市司法局、金辉律师事务所等在内的24个法学专业实习实训基地,针对学生专业特点,开展了大学生法律服务进街道、“3.15”普法宣传、赴呼和车力蒙古族乡开展“依法行政 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学生赴实习实训基地见习实习等一系列活动,着力营造良好的实习实践环境,力图打造和构建融专业实践、社会实践和综合实践为一体的实践体系。
王院长补充道,除了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学院还聘请了21名法官、律师、检察官等担任学生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专业见习实习,指导学生实践,指导学生模拟法庭活动。除了指导学生实践,他们还参与到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过程中来,讲授专业技能训练课程,承担嵌入式课程,因为我们需要的不是形式上的或表面上的合作,而是真正意义上的深度融合。
树立法治理念 构筑职业蓝图
谈到如何树立学生法治理念,培养法律、法治思维时,王院长感慨地说,法治精神的培养,其实是一种法律思维和法治思维的培养。我们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首先就是要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培养学生从权利与义务视角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但仅仅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是不够的,除了法律思维,我们还样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即“围绕法律进行思考”的思维方式。因为作为一个法律人,仅仅追求形式合法性,仅仅强调依法办事是不够的,还需要考虑到实质合法性的要求。你对一个案件的处理,除了合法性要求,还必须考虑到它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尽可能实现三者的有机统一。只有这样,我们的教育才能真正做到立德树人,培养出来的人才才有可能德法兼修。语言是一个人的思维方式的最好表达,思维方式和语言表达二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一个人的思维方式决定了你的说话方式。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治思维,关键是培养学生从权利义务角度去思考问题,用法言法语说问题。而要培养学生这样的思维方式,除了书本知识的学习,更重要的是要让他们到实践中去锻炼,去参加普法宣传,去旁听庭审,去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见习实习,去参与模拟法庭演练等等。
今年在号称天下第一难考的司法考试中,政法学院有23名学生顺利通过司法考试。有33名学生通过研究生考试。在笔者向王院长询问取得这样好成绩的原因时,王院长给笔者举了一个例子。“当我告诉你,校门往西,运河边上,有一风景奇美之所,若不往一观,当为终身憾事。我想,100名学生中,至少会有90名会为此心动。考研、司法考试何尝不是如此,首先要激发学生的志向,由于“人绝不能攀登得比他并不知道要去的地方高!”(奥利弗·克伦威尔)。因此,我们要做的,首先要为他设置一个理想前景或愿景。其次,才是去激发他选择何种方式到达目的地。如果前面有个栅栏,你可以用经验告诉他不要从栅栏上直接跨过去,那样有危险。那么怎么过去呢?步行?坐车还是坐船,这是技术性,操作层面的问题。
探索教学模式 培养思考能力
王明文院长于今年9月至12月到美国西雅图西北大学访学,谈及访学经历,他说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启发式、分组式互动教学模式。学生分组上课,老师上课之前会把这堂课涉及的思考题挂在自己的主页上,学生根据相关问题阅读教材、查阅资料。教室四面都是黑板,不同组的学生分别把观点写在黑板上,由1名同学对该问题进行讲解,本组其他同学进行补充,最后由老师进行总结。“分组式互动”教学模式,促进了学生课前预习,课后复习,学生课堂学习效率很高,新知识在课堂上就能被消化。分组式互动教学模式,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让学生意识到自己是在主动学习,有助于学生学会思考,学会学习,学会总结;充分体现了学生的主体意识,培养了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责任意识。
采访的最后,王院长对如何育人这个话题做了一个简单的总结。他说,我们必须在观念上有一个转变,老师要把学生当做主体,去激发他的积极性和主动思考能力。育人的过程不是培育、任意裁剪花木的过程,而是一个推动学生成长的过程,教师和学生共同生产的是知识。
没有深奥晦涩的阐释,没有华丽的辞藻,王院长简单朴实的语言透射出他对人才培养的深入思考。笔者相信,王院长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一定能为同学们如何渡过四年的大学生活提供有益的启发,能为学生怎样成长成才,如何成长为一名合格的社会人提供有益的借鉴。
人物名片: 王明文,1995 年获吉林大学哲学学士学位,2006 年获吉林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09 年考入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攻读博士学位,师从我国著名法学家张文显教授,2015 年获博士学位。 现为白城师范学院政法学院院长。 主持并完成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项目和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各 1 项,先后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制与社会发展》《东北师大学报》等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2016 年获省第十四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称号,2017 年入选“吉林省第六批拔尖创新人才”第三层次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