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艺承担定向培养乡镇文化员试点工作 今年高考后将迎来第一批学生
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定向培养乡镇文化员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17年起开展定向培养乡镇文化员的试点工作,以解决当前我省基层文化员队伍存在的“不足、不专、不稳”问题,试点范围为浙江省经济发展地区分类中的一类地区县(市、区),以及二类地区一档的县(市、区)。定向培养工作将由我院承担,2017年首批计划培养歌舞表演和表演艺术专业共50名乡镇文化员。
本次招生与招聘并轨举行。定向培养乡镇文化员工作实行招生与乡镇文化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根据考生户籍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在录取时面向今年的高考普高生,要求考生专业成绩达到我省音乐类、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高考艺术类综合成绩在二段线以上。根据志愿优先,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招生安排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的艺术类第一批提前批录取。对体检合格考生,按高考艺术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本县(市、区)范围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经征求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意见后,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必须到委托培养地的乡镇文化站工作,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为5年。
我院是国家级文化干部培训基地、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并于2016年4月增挂了“浙江公共文化管理学院”办学牌子。我院培养的毕业生不少已成为基层文化单位的中坚骨干力量,为浙江公共文化发展和文艺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我院与多家戏曲团体合作开办各类订单班,积累了丰富的“订单式”人才培养工作经验。今年首批招歌舞表演(音乐类)、表演艺术(影视表演类)等两个艺术类专业学生,学制三年,毕业时取得大学专科(高职)学历。我院将按照“身兼多能、具备一专”的要求,量身打造一批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能力和艺术专业技能,能胜任基层文化员岗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受欢迎的乡镇文化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