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再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本报讯(王铁红/文 傅中欣/图)日前,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通报》,继续保留我校“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把文明创建与推进“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区域高水平大学”建设紧密结合,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和“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经典诵读、道德讲堂和“六文明”等活动,师生思想道德素质进一步提高。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南水北调志愿服务项目被评为2016年度“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最佳项目”,学校受邀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召开的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座谈会上做典型发言;导游志愿者服务队在南阳武侯祠受到中宣部领导的接见和肯定。大力开展“三育人”评选表彰、“六创四争”和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等活动,切实加强校园综合治理和绿化、美化、净化工作,极大地改善了师生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营造了良好的育人氛围。坚持“围绕中心抓创建,抓好创建促发展”的理念,把文明单位建设与学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促进了学校各项事业快速发展,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显著提高。
“全国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最高荣誉。我校再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这一殊荣,是全校师生员工不懈努力、共同奋斗的结果。站在新的起点,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持立德树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深入持久开展,努力把文明创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更新水平,为学校转型升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