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莫成“校园害”
据当地媒体报道,4月11日凌晨,厦门某校大二一女生因深陷贷款平台漩涡,在不堪几十万的还债压力和催债电话骚扰下而自杀。“校园贷”再次引发悲剧,不得不引人深思。
如今,“校园贷”、“现金贷”相关的恶性事件层出不穷、触目惊心,肆意妄为的“黑网贷”已使不少学生深陷泥潭,难以自拔。4月10日,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重点做好校园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严打非法校园网贷。
“校园贷”为何失控?“校园贷”如何“跑马圈地”?我们不妨回顾一下“校园贷”的前世今生。银监会曾在2009年下发文件,禁止银行向未满十八周岁的学生发放信用卡,给已满十八周岁的成年学生发卡,要经由父母等第二还款来源方的书面同意。在银监会叫停了大学生信用卡业务后,校园贷犹如雨后春笋,快速填补校园金融空白。“校园贷”本身是一种学生助学和创业的贷款平台,正当合法的校园贷确有必要存在,它们满足了市场所需,急大学生之所急。但是,在监管空白和旺盛需求的催化下,校园网贷经历了野蛮的生长。部分大学生追求个性化,追求品质生活,却选择性忽略自己的经济实力,这种超前消费的观念就给了不良网贷生存空间。
如今“校园贷”广告已经渗透到校园各个角落,厕所里、课桌上、张贴栏里、寝室楼中,可谓全方位无死角地进行宣传,并且以“门槛超低、利率超低”的噱头吸引了大批缺钱花的大学生,然而真实利率并不如平台宣传的那样低。很多“财商”较低的大学生很难厘清利率,也看不清这其中的门道,胡乱一口咬下商家诱人的毒苹果,以至利滚利、拆东墙补西墙,最终因无力偿还贷款而酿成惨剧。
正常的消费类贷款,必须要考察贷款对象的金融信用、偿还能力,同时还须对象提供抵押物。大部分“校园贷”平台,并不对大学生信用资质和还款能力进行考察,仅凭一套个人信息就可放贷,对平台来说,唯一的门槛就是“在校大学生”。相比过程繁复的银行贷款,这样简单粗暴的方式得到很多大学生的青睐,而这种“简易程序”也最容易迷惑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的学生群体。一边是缺乏有效监督的“校园贷”平台,一边是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的大学生,放贷“高手”遇到贷款“小白”,其中利害显而易见。
由于部分大学生还存在创业等合理借贷需求,我们对待消费贷款的态度也不能“一棒子打死”。如何让校园金融合理发展,让“校园贷”悲剧不再发生,需要多管齐下。首先,大学生应该提高自身的“财商”,合理消费,量力而行。另一方面学校等教育机构需要做好金融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消费观。监管部门应主动加强对校园网贷平台监管、规范力度。此外,网贷平台要考查学生的信用记录、收入来源、家庭支持力度等因素,规范放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