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2016年12月26日,国家民委发出《关于命名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决定》,命名第五批共60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我院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作为国家民委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院凭借丰富的民族教育经验和浓郁的民族文化氛围,把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宣传教育贯穿于育人工作始终。
近年来,学院涌现出了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龙江最美人物(教师)秦桂芝为代表的一批育人典型;建立了立足本校、辐射全省的“秦桂芝工作室”;成立了以新疆维吾尔族学生名字命名的“古丽民族团结基金”;获得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院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得到了全国政协和中央统战部、国家
民委、教育部及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肯定;受到了光明日报等国家级主流媒体的持续关注;学院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提升了黑龙江省民族工作在国家战略中的影响和地位,彰显了民族高校的社会价值和政治功能。
据悉,2006年以来,国家民委命名了5批共165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巢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