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北京高校好新闻”
推介开始时间: | 2010-01-09 00:00:00 |
申报结束时间: | 2010-03-09 00:00:00 |
推介结束时间: | 2010-03-09 00:00:00 |
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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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限定数量: | 不限制 |
限定地区: | 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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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现将2009年度北京高校好新闻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单位抓紧办理。 一、 参评项目: 参评作品分为校报新闻和网络新闻两类,发表时间为2009年度(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以各高校校报和新闻网刊发的消息、通讯、言论为主,可视情报送优秀版面(新闻版)、新闻标题和新闻图片、专栏、专题。参评作品必须是见报的作品。字数(文字加标点)要求:消息类不超过1000字;言论不得超过2000字;通讯不超过3000字;(详细说明见附件) 二、评选标准:参照第十九届“北京新闻奖”评选办法进行。 三、参评条件和原则: 1.遵守本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按时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可参评。未及时缴纳会费的单位需先缴纳后才能参评。 2.各校可参加所有项目的评比。每类作品报送的篇数不得超过3件。校报和网络新闻总参评数目不超过15件。超过20件的单位,按规定缴纳超出部分的评审费。 四、评奖等级:各个项目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 五、具体要求: 1、各单位务必在3月4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2、具体参评办法见报送细则。 3、在缴纳2009年会费时,未同时缴纳好新闻评审费用的会员单位,需在评审前每件(篇)参评作品交纳50元评审费。邮局汇至北京林业大学4号信箱北京高校校报研究会。注明评审费。邮编:100083;银行转帐:收款人:北京市高等学校校报研究会,帐号:0406000103020011166,开户行: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62338207 手机:13911510846 北京高校校报研究会 2010年2月27日 附件:关于2009年度北京高校好新闻报奖的说明 现将报奖程序和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一、校报新闻作品: 1、消息、通讯的参评作品,要体现初自己的特点和特色,文字上的精炼和秀美,内涵的丰富性强和寓意性强,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感染力强,要抓住独家新闻、现场新闻,要以小见大,力求有深度、反响好。 2、言论要求新闻性强、主题鲜明、感染力强、有深度、有见解,正确引导舆论,正确引导社会和公众。 3、新闻照片要求新闻性强,内容真实,表现力强,图象清晰。 4、标题应配有见报稿。 5、版面要体现思想与艺术性的统一,编排活泼,图文并茂。 二、网络新闻作品: 1、网络新闻:要求学校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新闻作品,字数要求同校报作品。报送时只需提供该评论的网址,无需提供该评论的具体文字材料。 2、网络新闻专栏:学校新闻网上连续刊登5次以上、每周刊播或更新不少于一次的新闻性专栏。(1)需提供简要的文字材料,介绍该专栏的名称、内容、特点、反响等情况;(2)提供该专栏的网址,供评委查阅评选。网络新闻专栏中具体文章的文字内容无需报送。 3、网络新闻专题:指用多媒体手段和多种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主题的作品,页面不少于两层。 (1)需提供简要的文字材料,介绍该专题的有关情况,包括专题开设的背景、意义,专题的结构、内容、特点、反响等。(2)提供该专题的网址,供评委查阅评选。网络新闻专题中具体文章的文字内容无需报送。 4、本次评选按网络类评比,设立一、二、三等奖若干。 5、每件网络类作品所需交纳的评审费与其它项目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