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校校报2016年度好新闻评选

推介开始时间: 2017-06-11 00:00:00
申报结束时间: 2017-07-11 00:00:00
推介结束时间: 2017-07-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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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2016年好新闻的通知

    各高校党委宣传部、校报编辑部:

    为了全面展示福建省高校新闻宣传2016年度的工作成果,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作用,推动高校新闻媒体事业发展,服务于党的宣传工作,服务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大局。经研究,决定启动2016年福建省高校好新闻评选。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履行福建省高教学会高校新闻宣传研究会团体会员义务,按时缴纳团体会费的单位。

        二、参评范围:2016年(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在全省高校校报发表的新闻作品及高校官方开设的微信微博公众号作品。

        三、参评项目及基本要求

        (一)评选项目:消息、通讯、言论、版面、新闻摄影、学校官方微信微博公众号作品,以及新闻论文。每个奖项均设一、二、三等奖。

    (二)基本要求:

    1、消息类作品不超过1000字;

    2、评论类作品不超过2000字;

    3、通讯类作品不超过4000字(任一作品超出字数规定,一律取消评奖资格)

    4、版面类作品为新闻版面,不包括文艺副刊版面;

    5、新闻摄影作品,原则上应为新闻图片(即单独图片新闻中的新闻图片,或者是消息、事件通讯中的新闻图片),要求新闻性强,现场抓拍,标题准确或文字说明清晰、简明扼要。

    6、微信微博公众号作品:学校官方微信、微博公众号原创作品,字数不限。

    7、新闻论文:以新闻实践活动和新闻理念、新闻理论为研究对象的学术文章。作者署名超过3人的,按“集体”申报。

    (三)参评作品数:消息、通讯、言论、版面、新闻摄影5类评选项目,出版周报、旬报的单位每一类限报1-2篇(件),总数限10篇(件),出版半月报、月报和不定期出刊的单位每一类限报1篇(件),总数限5篇(件);在不突破总数的基础上,各类别间可适当调剂,但一种类别不得超过2篇。官方微信、微博公众号作品,可各报送2篇(新闻类1篇,其他类1篇)。新闻论文申报数量不限。

        四、报送时间和报送办法

        (一)报送时间:2017年5月21日至6月10日

    (二)报送办法:本年度继续采取网络报送方式,依托中国高校校报展示平台(www.cuepa.cn)进行网上评选。消息、通讯、言论、版面、新闻摄影、微信微博公众号作品6类评选项目,按照参评作品电子报送方法与流程,进行电子报送与参评。新闻论文直接发电子版至:345064187@qq.com。

        具体操作方式与报送全国好新闻评选一致,登入评选后台后选择“所在省市协会评选通知”中“福建高校校报2016年好新闻评选”参评。如有疑问可以咨询秘书处(福建工程学院王圆圆 13599399160),或者直接咨询中国高校校报展示平台(技术支持周小雪老师 010--53576268,QQ:2073867489,18473669878)

        五、违规处理

        (一)网上报送的电子版作品,要求与在校报和官微上发表的原作品完全一致,所以,每件参评作品报送时,必须同时上传该作品所在的校报和官微原版面图片。

        (二)如发现参评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作品电子版进行过二次加工,参评作者造假  (原署笔名的,报送时应填真实姓名,笔名写在真实姓名后并加上括号)等违规情况,一经查实,即撤销该作品参评资格或获奖证书,并通报所在高校及相关部门。

    希望各单位根据通知积极参加,抓紧做好参评工作。 

       福建省高教学会高校新闻宣传研究会

                                     2017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