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校校报2015年度好新闻评选
推介开始时间: | 2016-07-05 00:00:00 |
申报结束时间: | 2016-12-15 00:00:00 |
推介结束时间: | 2016-12-15 00:00:00 |
行业: |
|
作品限定数量: | 10 |
限定地区: | 福建 |
作品列表: | 查看 |
获奖作品展示: | 查看 |
一、参评对象:履行福建省高教学会校报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义务,按时缴纳团体会费的校报。
二、参评范围:2015年(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在全省高校校报发表的新闻作品。
三、参评项目及基本要求
(一)评选项目:消息、通讯、言论、版面、新闻摄影、专题新闻,以及新闻论文。每个奖项均设一、二、三等奖。
(二)基本要求:
1、消息类作品不超过1000字;
2、评论类作品不超过2000字;
3、通讯类作品不超过4000字(任一作品超出字数规定,一律取消评奖资格);
4、版面类作品为新闻版面,不包括文艺副刊版面;
5、新闻摄影作品,原则上应为新闻图片(即单独图片新闻中的新闻图片,或者是消息、事件通讯中的新闻图片),要求新闻性强,现场抓拍,标题准确或文字说明清晰、简明扼要。
6、专题新闻:应为校园新闻深度报道,要求主题突出、内容充实、图文兼顾、版面美观。
7、新闻论文:以新闻实践活动和新闻理念、新闻理论为研究对象的学术文章。作者署名超过3人的,按“集体”申报。
(三)参评作品数:每家校报均可参加消息、通讯、言论、版面、专题、新闻摄影6类评选项目,出版周报、旬报的单位每一类限报1-2篇(件),总数限10篇(件),出版半月报、月报和不定期出刊的单位每一类限报1篇(件),总数限6篇(件);在不突破总数的基础上,各类别间可适当调剂,但一种类别不得超过2篇。专栏作品每所高校最多申报两个;新闻论文申报数量不限。
四、报送时间和报送办法
(一)报送时间:2016年4月11日至4月30日
(二)报送办法:本年度继续采取网络报送方式,依托中国高校校报展示平台(www.cuepa.cn)进行网上评选。消息、通讯、言论、版面、新闻摄影5类评选项目,按照参评作品电子报送方法与流程,进行电子报送与参评。专栏作品、新闻论文报送事项另行通知。
具体操作方式与报送全国好新闻评选一致,登入评选后台后选择“所在省市协会评选通知”中“福建高校校报2015年好新闻评选”参评。如有疑问可以咨询秘书处(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院报编辑部 林响老师 18059147771),或者直接咨询中国高校校报展示平台(技术支持徐湘蒙老师 010--62978088,62977508,18390607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