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5年度“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推介开始时间: | 2015-05-15 00:00:00 |
申报结束时间: | 2015-07-05 00:00:00 |
推介结束时间: | 2015-07-05 00:00:00 |
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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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限定数量: | 5 |
限定地区: | 辽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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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作品展示: | 查看 |
辽宁省高校校报研究会
[2015] 1号
关于开展2015年“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高校校报编辑部:
辽宁省高校校报研究会现启动“辽宁省高校校报好新闻”的报送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旨在展示我省高校校报成果,进一步提高办报质量,促进高校宣传新闻媒体事业发展,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校报队伍,更好地服务于党的宣传事业,推动我省高等教育质量的提升。
二、评选条件
凡履行研究会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的单位,均可参评。
三、报送时间和办法
1.报送时间:2015年4月10日——4月30日
2.报送办法:采取网络报送方式,依托中国高校校报展示平台(www.cuepa.cn)进行网上评选。所有出版纸质报纸的高校,按照参评作品电子报送方法与流程,均可实现电子报送与参评。
四、评选项目及要求
1.评选范围: 2014年度(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在我省高校校报上发表的新闻作品;
2.评选项目:消息、通讯、言论、版面和新闻摄影共5类,每个奖项设一、二、三等奖。
3.作品要求:消息类不超过1000字;评论类不超过2000字;通讯类不超过4000字(对重大主题或产生广泛影响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件的深度报道,字数可放宽);版面类为新闻版面,不包括文艺副刊版面;新闻摄影类,要求新闻性强,现场抓拍,标题准确或文字说明清晰、简明扼要。
4.参评数量:消息、通讯、言论、版面、新闻摄影5类都参评,每类作品限报1篇(件);如果某一类作品不参评,其他类可多报1件, 但任何一类参评作品不超过2件,参评作品总数不超过5件。
5.作者要求:文字类作品(指消息、通讯、言论)中,每位作者限报1件独立署名作品(同时还可报1件合作署名作品);报文字类作品的作者同时可兼报版面和新闻摄影,兼报件数不限。所有报评作品的作者署名必须和报纸原件一致。
以上各条在评审中严格执行,尤其(四)(五)两条在报送和评奖阶段都将严格核对。
五、违规处理
1.“好新闻”网上报送的电子版作品,要求与在校报刊登的原作品完全一致,所以,每件参评作品报送时,必须同时上传该作品所在的报纸原版面图片。
2.如发现参评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作品电子版进行过二次加工,参评作者造假(原署笔名的,报送时应填真实姓名,笔名写在真实姓名后并加上括号)等违规情况,一经查实,即撤销该作品参评资格或获奖证书,并通报所在高校及相关部门。
六、工作要求
1.各理事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类奖项的申报工作,避免出现漏报和迟报现象,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
2.秘书处咨询与技术支持:
辽宁省高校校报研究会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沈阳师范大学校部403室,邮编110034,省高校校报研究会秘书处:梁玉玺13704033008,电话024-86593020
网上报送技术支持:熊老师 0736-2620566 15007363434
辽宁省高校校报研究会
2015年4月10日
附件:参评作品电子报送方法与流程
登陆中国高校校报展示平台(www.cuepa.cn),用已注册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用户后台操作界面,按页面提示,完成参评的所有操作。或从平台首页左侧竖栏中“校报评选”进入、登录。
如未注册,需注册。如忘记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请致电技术支持刘圆满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