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13.41亿 不是人口普查

作者:高云舒     编辑:张兵建 ,李楠     版面:第04版:第04版      发布时间:2021-12-31 00:00:00      浏览:368467      字数:1063      查看原文    所在版面图


12月20日,税务部门公布了对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偷逃税的处理结果。黄薇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这并不是第一起网红偷逃税事件。据报道:12月12日大促当天,带货网红雪梨(朱宸慧)及其经纪公司宸帆旗下另一主播“林珊珊”的淘宝店铺因其偷逃税被平台“冻结”。雪梨和林珊珊的微博、抖音等社交平台账号已在几天前被封禁。

众多网友纷纷感叹:如果自己能赚到一千万,就很可能不会再那么拼命去赚钱了,实在不能理解、也绝不宽容那些动辄几亿收入的主播偷漏税。

近年来,随着我国网络科技的不断发展,以网红主播为主的直播行业迅速膨胀起来,但相关行业规范和惩罚标准还未完善,再加上主播收入来源众多,如直播打赏、线下见面会销售收入等,冒出个别主播顶风作浪、知法犯法。坐拥千万粉丝的网红主播们,更应该成为这个行业的风向标、带好头,时刻以行业规范要求自己,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既想吃直播红利,又想推脱赋税义务,这种“双面游戏”,谁也玩不起。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我国公民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对自己的言辞、行为负法律责任。国家是根,人民是本,税收是源。开拓税源,培根护本,强国富民。取之于民,纳税光荣,是公民应尽义务。用之于民,实施宏观,与公民息息相关。国家税收政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

成年人的世界里,没有容易二字。任何网红能够有今时今日的大批粉丝,也属实是他们及其运营公司日夜写文稿、检测商品、直播卖货的辛苦结果。既深知成名之路无限辛苦,又何苦把自己活生生地推向违法深渊?国法面前无偶像!再者,就算是被冠以偶像的名号,也应当是那些为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真正做出贡献的人,如:为保守国家机密而隐姓埋名几十年的军事人员;为研发新冠疫苗孜孜不倦的科研人员;为祖国疆土完整而奉献生命的戍守边疆的战士……

随着网红时代的崛起,很多涉世未深的未成年开始萌生出“不用努力学习、不用刻苦读书,只需随便卖卖货、在网上聊聊天,就能赚得盆满钵满”的错误观念。未来,仍需聚焦完善制度,着力构建跨部门、多领域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网红直播行业为我国网络平台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和谐环境。

新华社指出:直播电商、网红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已成为当下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繁荣经济、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多元化平台、多群体入场给网络直播带来了更多可能性,但也增加了监管的难度。网络主播网上从业,无实际经营地址、流动性强,一定程度上存在各地监管责任不清晰的难题,需要各部门各方面协同发力,共同促进直播行业健康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