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我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建议

作者:郑亚莉     编辑:徐凯     版面:第01版:校园要闻      发布时间:2020-09-30 00:00:00      浏览:827759      字数:2158      查看原文    所在版面图

  职业教育作为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最紧密,与就业和民生关系最直接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高质量的经济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职业教育,在技术变革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国际合作加强的背景下,打造当地离不开、业内都认同、国际可交流的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我国职业教育的总体情况及制约因素1. 我国职业教育的总体情况。根据 2019 年 7 月发布的《2018 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学校 1.02 万所,招生 557.05 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的 41.27%,在校生 1555.26 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数的 39.53%;全国高职专科院校 1418 所,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数的 53.25%,高职高专在校生达到 1134 万人,占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的 29.59%,2019 年高职院校顺利完成了百万扩招,又有更多的社会人员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可以说高等职业教育已经占据我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其中高职高专院校 5.8 万个专业点覆盖了国民经济的主要领域,据统计,在现代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一线新增的从业人员 70%以上来自职业院校毕业生,这有力提升了我国人力资本素质,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
  2. 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因素。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背景下,我国职业教育不断深化改革,在服务发展中求发展,职业学校在办学基础、人才培养质量、办学水平、社会服务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了骄人成绩。但制约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一些因素依然存在,诸如办学模式与人才培养方式滞后于产业转型需要,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内生动力不足,产教融合的深度与广度不够,具有国际化视野与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规模与质量尚不足以完全适应全球竞合格局的需要等问题。实践一再证明,没有高质量的职业教育就难以培养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没有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就难以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职业教育发展已经成为了新一轮职业教育改革的关键,成为职业院校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的重点。
  二、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建议1.发挥“双高校”的示范引领作用。2019 年,教育部、财政部启动了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遴选了 56 所高水平高职学校、141 个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学校,将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双高计划”建设学校是职业教育的龙头,是高等职业教育的创新者、领跑者、示范者,这需要继续扎根中国、引领改革、创新发展,为全国职业学校做示范、立标杆、当排头,发挥其集聚资源、凝聚力量的优势,主动建设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专业标准、课程标准,参与建设一批有影响、有品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成为标准的制定者,辐射同类院校和专业。
  2.破解深度产教融合的难题。深化产教融合需要整合生产要素,搭建校企合作平台,集聚行业企业技术专业、业务骨干等高层次人才,发挥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能动性,形成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整合生产要素,将学校和企业中的资本、技术、知识、设备、场地、管理等要素进行有机整合,发挥不同性质主体的优势,实现资源的最优化。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建设“校中厂”“厂中校”,校企共同开发教学资源,促进行业企业生产要素融入人才培养的可能,促进社会多元办学格局的形成。搭建合作平台,发挥产教融合集团(联盟)、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学院等平台作用,通过技术技能积累,促进创新成果与核心技术产业化,通过消弭学校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均等,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
  3.推动“职教二十条”的真正落地。2019 年,国家先后出台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简称“职教二十条”)等系列重要文件,涉及“双高计划”、1+X 证书制度试点等重要工作。政策的落实需要各地因地制宜制定适宜本地职业教育发展的方案和政策,充分发挥地方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系统政策的支撑,各级政府应发挥自身在职业教育中的职能,营造重视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保障职业教育的政策环境,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利、有力的政策保障。同时,应尽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破除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体制机制障碍,明确各级政府、行业、企业、学校责任分工,构建政行企校协同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机制,构建完善的职业教育法治体系,提升职业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职业教育改革保驾护航。
  4.拓宽职业教育“走出去”的路径。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职业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加快推动职业教育国际化。一方面,积极参与国际职业教育标准制订。结合我国优势领域行业标准与专业标准,参与教育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研究制定,发布实施涵盖大部分专业领域、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职业教育国家标准,完善与国际接轨的职业教育标准,提高中国职业教育的国际话语权。另一方面,开展职业教育国际合作。鼓励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特色化、多样化的国际合作,依托“鲁班工坊”“丝路学院”等载体,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职业院校扩大合作与交流,加大引进国际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力度,构建多元化教育合作机制,集聚资源优势,实现优势互补,为世界职业教育提供中国特色职教方案,不断提升中国职业教育国际影响力、品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