摒弃无知与偏见,“受害者有罪论”该停止了

作者:李孟尧     编辑:惠欣     版面:《西安外国语大学报》492期第4版      发布时间:2020-10-15 00:00:00      浏览:958911      字数:870      所在版面图

近日,某院校因其《新生安全知识手册》里关于“性侵产生的因素”这一部分内容的表述陷入舆论漩涡,在网络上引发争议。

  该手册在罗列“性侵害产生的因素”时,开篇就提到了女生自身的内在因素,例如注重打扮,长相漂亮,处事轻浮,无力防卫等。但有关施害者方面的因素,在该小节的内容里只字未提。对此,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该手册系该校校园安全处编写,系劝阻性内容,是在处理相关案子过程中总结出来的,并不是歧视女性,是善意的提醒。同时也承认,在编写过程中可能存在考虑不周之处。

  笔者认为,这并不是“考虑不周”的问题,而是严重的认知畸形,是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不去关注施暴者,只知一味从受害者的身上找原因。长期以来,在女性遭受性侵犯的事件中,受害者不仅要承受事件本身带来的创伤,而且要在事后面对可能被公开的隐私、不绝于耳的谩骂声、无数道鄙夷的目光、亲朋好友的疏远,还有形形色色的指点。在该安全手册中,受害者经历的伤痛被定义为不能被揭开的丑闻,勇敢发声的行为被描述成不知羞耻。世人的冷漠、偏见和他们的“受害者有罪论”是一座笼罩着整个社会的、以沉默为女性筑成的围城。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份“安全手册”非常不安全。

  尽管“受害者有罪论”在社会上屡见不鲜,但也未必能掀起如此巨大的舆论风波,公开宣扬“受害者有罪论”才是这场风波最令人侧目之处。相似的内容不止在一个大学的安全教育内容里出现。某校在“女大学生出行要注意哪些安全问题”中要求“上衣要包肩、不低胸、不露腰”;前不久某校官网发布的一份“女生安全攻略”中建议:女性不要穿过分暴露的衣衫和裙子,防止产生诱惑。虽然学校表示是出于保护学生的目的写下了这些所谓的建议,但这般内容充满了偏见,无疑助长了“受害者有罪论”。

  有罪的永远是施加伤害的人,而不是受害者。“受害者有罪论”不仅是女性的困境,更是威胁社会的“文化病毒”。高校不该把这般言论当成一次“考虑不周”的意外,在热烈的讨论后将它归于沉寂,更关键的是摒弃偏见,以真诚和尊重筑起文明阶梯上的一砖一瓦,思想观念得到切实地转变与纠正,学生的安全才能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学生记者 李孟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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