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江西高校校报好新闻评选的通知

推介开始时间: 2016-07-01 00:00:00
申报结束时间: 2016-10-30 00:00:00
推介结束时间: 2016-10-30 00:00:00
行业:
  • 通讯(含特写)
  • 消息
  • 言论(含杂文)
  • 版面(副刊版除外)
  • 新闻图片
  • 作品限定数量: 10
    限定地区: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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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高等院校校报研究会文件

    赣高报研[2016]3

     

    关于开展2015年度江西高校校报好新闻评选的通知

     

    各高校:

    经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同意,江西省高校校报研究会现启动“江西省高校校报好新闻”的报送和评选工作,旨在认真总结2015年度全省高校新闻工作,充分发挥优秀作品的示范引导和激励作用,不断提高新闻宣传水平,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变成师生的自觉行动,丰富师生的精神世界,增强广大师生的精神力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自即日起至6月25日。

    二、评选范围:

    全省各高校2015年度在校报上发表的新闻作品。

    三、评选项目及基本要求:

    (一)评选项目:消息、通讯(含特写)、言论(含杂文)、版面(副刊版除外)、新闻图片。

    (二)基本要求:参评的新闻作品必须是正式刊登的作品,作品字数:消息类不超过1000字,通讯类不超过5000字,言论类不超过2000字,图片须内容真实、现场抓拍、形象清晰生动。

    (三)参评作品数:每个校报均可参加消息、通讯、言论、版面、新闻图片五类评选项目,推选报送总数不超过10件,每一类作品不超过3件

    四、报送办法:

    采取网络报送方式,依托中国高校校报展示平台(www.cuepa.cn)进行网上评选。所有出版纸质报纸的高校,按照参评作品电子报送方法与流程,均可实现电子报送与参评。

    五、违规处理:

    (一)网上报送的电子版作品,要求与在校报刊登的原作品完全一致,所以,每件参评作品报送时,必须同时上传该作品所在的报纸原版面图片。

    (二)如发现参评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作品电子版进行过二次加工,参评作者造假(原署笔名的,报送时应填真实姓名,笔名写在真实姓名后并加上括号)等违规情况,一经查实,即撤销作品参评资格或获奖证书。

    六、秘书处咨询与技术支持:

    (一)江西省高校校报研究会秘书处地址:南昌市双港路808号华东交大报编辑部。联系人:薛桂君:手机13870833601办公电话:0791-87046587。

    (二)网上报送技术支持:熊爱明:手机15007363434  座机 0736-2620566 工作QQ 2085201403 服务QQ 800017579

    七、奖励:

    本次评选将根据参评作品情况,评出一、二、三等奖,由江西省高校校报研究会颁发获奖证书,由各会员单位高校颁发奖金。

     

     

                                      

                            江西省高等院校校报研究会

                              2016530日